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于4月28日下午在金花校区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校长刘云贺教授主持,共21位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
研究生院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汇报了本次学位申请审核情况,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的27名博士研究生和309名硕士研究生的学位申请进行了审议,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博士学位申请进行了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同意授予姜涛等27人博士学位;同意授予郭栋森等309人硕士学位。
会议审议讨论了新制订的《土木水利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毕业答辩申请基本条件(试行)》和《机械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毕业答辩申请基本条件(试行)》两个文件,与会委员关于文件重点内容进行了充分研讨,会议指出该文件的修订旨在为科学评价我校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科学实践能力,保障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
刘云贺强调,要严把学位审核,确保授位质量,加强过程管理,层层压实责任,要加强学位论文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多措并举强化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夯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从招生、培养、学位全流程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监管,推动学校研究生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副主席、副校长梁淑华针对研究生扩招背景下的学位论文质量提升进行了强调,要求完善内控机制,严把管理细节,切实有效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
会议通报了2023年陕西省抽检我校硕士学位论文反馈结果。
撰稿:刘鹏
审核:朱记伟 尹忠刚